男子婚内中5340万 转一女子2100万 前妻起诉追讨份额。婚内中得5340万余元双色球大奖,却引发夫妻离婚、对簿公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彩票中奖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再审判决书。
2019年7月,男子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中得双色球大奖,税后奖金5340万余元。2020年11月,李某与妻子段某离婚,分割了991万元存款及两辆车辆。段某离婚后发现,李某中奖后曾向女子张某转账2100万元,遂起诉张某要求返还950万元。法院判决李某赠与张某的1163.89万元中涉及段某所有的一半份额部分无效,张某应返还属于段某的份额。
随后,段某再次起诉李某和张某,要求返还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共计23万余元。一审和二审均驳回其诉讼请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案涉购车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改判张某返还段某11.7万余元。
李某与段某于1988年12月登记结婚。2020年11月,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991万元家庭存款中700万元归段某所有,剩余款项归李某;保时捷汽车归段某,宝马汽车归李某。
离婚后,段某发现李某存在婚内大额财产处分行为,发起诉讼维权。判决书显示,2019年7月21日,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中得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一等奖11注,税后奖金53407296.4元。2019年7月23日,李某向张某转款2100万元。张某又向李某转回340万元,之后李某又于2020年4月25日向张某转款100万元,于2020年10月18日向张某转款3.89万元。张某还向李某与段某的女儿李某乙转款700万元。扣除这些款项后所剩款项1163.89万元,应认定为李某向张某的转款数额。李某将夫妻共有财产中自己所属份额部分赠与他人有效,但涉及段某所有的一半份额部分无效,张某应返还属于段某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