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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物时撞到玻璃门受伤 店铺未设防撞标识引发诉讼

国内热搜 作者:光明网 热度:239

女子购物时撞到玻璃门受伤 店铺未设防撞标识引发诉讼

安女士在商场某蛋糕店门前准备进入店铺时,不慎撞到玻璃门导致面部受伤。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安女士将涉事店铺起诉至法院。

女子购物时撞到玻璃门受伤 店铺未设防撞标识引发诉讼

2月24日上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再次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并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女子购物时撞到玻璃门受伤 店铺未设防撞标识引发诉讼

案情显示,2025年10月4日,安女士在准备进入该食品公司经营的店铺时,因店铺的玻璃门未张贴明显的防撞标识,且当时一扇门关闭、一扇门打开,门口灯光昏暗,安女士在确认门把手位置后欲从门中间进入,结果不慎撞到玻璃门,造成面部眉弓处受伤及眼镜损坏。随后,安女士自行前往医院就医。她多次与店铺负责人沟通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安女士认为,被告作为店铺经营者,未在玻璃门设置明显防撞标识,且门店门口灯光条件不佳,导致其误判门体情况而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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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安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物品损失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庭审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再次协商赔偿事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北京朝阳法院主审法官徐可卉提示,顾客在进入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因奔跑、分心或玩手机等原因发生意外。同时,店铺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玻璃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贴或防撞条,以防止因透明玻璃引发碰撞事故。

标签: 玻璃门     标识     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