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北京某养老中心的厨师乔某因哥哥病危请假15天未获批,次日返乡奔丧后被单位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乔某认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经仲裁后诉至法院。2026年2月,法院最终审理认定公司此举有违公序良俗,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赔7000余元。
亲哥去世请假奔丧是人之常情,企业不仅不准假,还以此为由开除员工,这种做法显得冷漠,忽视了员工的基本权益与感受。尽管《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将丧假限定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但企业管理不应如此“一刀切”。更何况,员工已提出“不带薪”事假的方案,企业理应尊重员工的基本诉求。
涉事企业是一家养老中心,其核心业务围绕人情关怀展开,更应懂得生老病死的人伦常理。然而,在面对自家员工的家庭变故时,却表现得冷血,显得尤为讽刺。这种不体恤员工正常需求的行为,本质上是将企业经营效率凌驾于一切之上,反映了企业管理粗放、缺乏人情味的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关乎劳动者生存权益与职业发展,企业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必须恪守善意、宽容、合理原则,既要尊重员工权益,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底线。类似案例中,2020年1月,上海某物业公司保安王某因父亲病重请假返乡未获批准,返程途中得知父亲去世,经主管准许继续料理后事,可返岗后,公司仍以其旷工超3天为由将其辞退,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王某赔偿金7.5万余元。
企业行使管理权时,必须守住善意、宽容的边界,尊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一个拥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会让自身的管理体系变得僵化,而是将刚性的规章制度与柔性的人文关怀相结合,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既守住管理的底线,也留足关怀的温度。
企业管理不应只是冷冰冰地“按规定办事”,不能丢了人情与人味。否则,对内会失去员工的向心力,对外也会失去亲和力。孝老爱亲、体恤他人的困难,是中国人骨子里的美好品德,也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底色。多一点善意与变通,多一些精细化的管理思考,让规章制度有温度,让用工管理有人味,这才是现代企业管理应有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