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发布:禁止晚10点至早8点催收 划定催收红线!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催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该指引共七章五十四条,涵盖催收行为定义、行为规范、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内控管理和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以解决长期以来困扰行业的标准缺失和管理缺失问题。
指引明确了八项催收禁止行为,并对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模糊敏感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设立了明确的量化标准和具体定义。例如,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进行电话或外访催收,且主动通话频率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对于联系第三人的问题,《指引》将第三人严格区分为“债务相关第三人”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原则上严禁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失联时,才可联系无关第三人以获取联系方式或请求转告,但不得透露具体债务信息。
针对外部催收机构,指引提出了实行“白名单”制管理,要求合作机构名单在官网等渠道公示。金融机构还需建立外部催收机构准入、退出标准和日常管理制度,实现契约化管理。此外,指引还要求金融机构将催收治理提升至公司治理层面,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从制度、运营、信息安全、投诉处理等多维度加强管控。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该指引的颁布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从业机构合规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行业迈向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