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催收新规发布:禁止晚10点至早8点催收,每天电话不超6次 规范催收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的催收行为,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该指引规定,未经债务人同意,催收人员不得在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之间进行电话、外访或其他形式的催收活动。此外,主动通话的频密程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果债务人的电话未接通,当天对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不宜超过6次。
指引还对联系第三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第三人被分为“债务相关第三人”和“债务无关第三人”。原则上禁止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只有在债务人失联且其手机号码无效或连续三次或三天无法接通的情况下,催收人员才能联系无关第三人以获取债务人联系方式或请求转告,但严禁透露具体债务信息。如果无关第三人明确表示不愿被联系,则催收人员必须停止后续联系。
此外,指引还列出了八项禁止的催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散布他人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以及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等不当手段进行催收。同时,禁止冒用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名义追查债务人信息、寄送催收信函或开展催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