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等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制度,2023年,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海洋伏季休渔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3个半月,广东全省应休渔船23070艘,免休渔船2692艘。
来源: 广东发布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等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制度,2023年,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海洋伏季休渔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3个半月,广东全省应休渔船23070艘,免休渔船2692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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