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再也没有“价格避风港”了,五一后多省实施 非集采药迎红黄标政策。4月27日,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称,对在河南挂网的非集采药品,如果挂网价格明显偏高,将按照规定落实“红黄标”预警标识。企业应主动规范价格行为,下调挂网价至合理水平。这是最近又一个省份对非集采药采取行动,要求实施红黄标政策。一周前,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也发布了类似通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也在同一天要求企业在平台上确认化学药品的历史挂网情况,可能很快也会执行“红黄标”。
几个省份的红黄标规则一致:非集采药价格高于省内最低价1.8倍记为黄标,高于3倍为红标。过评与未过评品种分开,各自对标组内的最低价品种。此外,生物制剂高于省内日均费用3倍为黄标,高于5倍为红标。
这一轮全国多省同时行动,跟随“河北模式”,据称是因为多个省份有统一部署,在今年5月1日前落实所有非集采药物的“红黄标”政策。今后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药品价格都会框定在一个很窄的区间内,药品价格将迎来“大一统”时代。
集采药“1.8倍”的价格区间业内已经很熟悉,如今非集采药品也要遵循这一标准,成为本次价格治理的重点。一些未进入国家或地方集采范围的药品,一般由企业自主定价,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获取利润,曾被视为降价的“避风港”。尤其是一些外资原研药和国内首仿品种,价格远高于普通仿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