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于4月28日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4月27日早上7点01分,警方接到张某报警,称其经营的游泳池遭到破坏。警方迅速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置工作。
调查显示,该游泳池经营场地存在租赁纠纷。场地产权方刘某某指使杨某、李某等7人,在4月27日凌晨1时13分许,将火锅底料、酱油等液态物投入承租方张某经营的游泳池内,导致池水污染,随后逃离现场。经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勘验提取水样并送专业机构检验,结果显示水样中未检出有毒害物质。
目前,刘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