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扬州市宝应县鑫宝佳园小区内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一名6旬老人在买菜回家的途中,被一只重达88斤的大狗突然扑倒,造成右手腕多处骨折。事发时,虽然犬主人极力想拉住大狗,但是因年龄偏大、体力不足,无法有效控制情绪兴奋的大狗,最终导致伤人事故发生。事后,犬主人以已系绳为由拒绝赔偿,不过律师表示犬主人在该事件中没有尽到法定管理义务,需对此次伤人事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近日,扬州宝应的杜先生向现代快报(报料热线:025-96060;报料邮箱:xdkb123@163.com)爆料,称在3月28日宝应县鑫宝佳园小区内发生一起令人揪心的狗伤人事件,事后狗主人拒不赔偿受害人损失。据杜先生介绍,当天上午9时许,其60多岁的母亲张女士买完菜后,牵着自家的柴犬步行回家,没想到在小区里被一只大狗猛烈扑倒,导致老人右手腕多处骨折。
接到母亲的电话后,杜先生立即赶到了现场。“对方是一名50多岁的女子,牵着一条陨石边牧。”杜先生调取了小区内的公共视频,还原了现场的情况,“当时太吓人了,那么大的狗冲过来,老人根本来不及反应。”杜先生回忆起事发经过仍心有余悸。据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调查,涉事的陨石边牧重达88斤,事发时狗主人虽然想拉住,但是没有成功,整个人被狗拖拽着踉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