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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政策上新,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内热搜 作者:房研报 热度:407

深圳公积金政策上新,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再度释放楼市利好信号。此次修订紧扣职工住房消费核心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强化权益保障三大维度精准发力,推动公积金政策提质增效,切实为职工减轻置业压力、保障住房权益,新规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深圳稳楼市、促安居的又一重要举措。

深圳公积金政策上新,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公积金政策上新,4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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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此次修订的核心亮点之一,缴存比例优化赋予职工更多自主选择权,进一步提升公积金贷款支撑能力。新规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以此增加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办理流程便捷,由单位专办员统一代为办理,充分兼顾灵活性与便捷性,精准匹配不同职工的差异化住房需求。




扩大保障群体覆盖,让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人群,是此次修订的另一大重点。此前,深圳公积金缴存主要覆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此次新规将试点成熟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体系,打破传统缴存群体限制。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彻底改变了灵活就业人员“无公积金、难贷款”的困境,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让更多群体享受到政策红利。


标签: 公积金     深圳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