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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会至22点回家猝死未认工伤 家属诉请认定工伤被驳回

国内热搜 作者:百家号 热度:911

男子开会至22点回家猝死未认工伤 家属诉请认定工伤被驳回

男子开会至22点回家猝死未认工伤 家属诉请认定工伤被驳回!去年1月,男子毛某参加单位会议后于当晚10点打车回家,11点到家后不久倒地,经送医后不治身亡,死因为猝死。当地人社部门认为毛某的情况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工伤。随后,毛某家人将人社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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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毛某的突发疾病死亡既非在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岗位上,且不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所要求的连贯性和紧迫性。因此,人社部门不予认定毛某为工伤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毛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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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23时许,毛某在家中突发神志不清倒地,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1时58分死亡。同年4月,当地人社部门对毛某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毛某家人随后提起诉讼。

毛某家人称,事发当晚毛某于22时工作结束后打车回家,11点左右到家,11点50分被家人发现倒地。他们认为,毛某当日下午身体不适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之后坚持上班未回家休息。毛某作为普通人不可能对疾病可能导致的后果作出专业判定,应视为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疾病,在回到家后病情加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第一种情形。

未给毛某作出工伤认定的人社部门辩称,现有证据仅有同事华某和李某认为毛某身体不适,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晰,毛某回家后也无异常状况,故毛某23时倒地即突发疾病,与先前身体不适并无联系。因此,毛某猝死发生在回家休息后,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符合相关规定。

标签: 工伤     家属     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