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授予348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342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451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344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中,内蒙古有6个团委、5个团支部(团总支)、6名共青团员和5名团干部获得表彰。
这些荣誉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最高奖项,分别授予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以及团干部。在此次表彰中,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团委、中国五矿中国中冶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团委、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团委、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委、乌海市第二中学团委和内蒙古东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街道东门社区团支部、阿拉善盟孪井滩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团支部、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满都胡宝拉格边境派出所团支部、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和内蒙古北疆志愿服务联合会团支部则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此外,乔婷、胡斯仍、吕明龙、娜米日嘎、蔡皓和陈政超被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雷佳、陈虹宇、邬鑫、王晓芳和杜铁毅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