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热搜榜,为您提供最新的热搜资讯,热搜榜信息!

女子溺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自甘风险原则适用

国内热搜 作者:百家号 热度:502

女子溺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自甘风险原则适用

女子溺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自甘风险原则适用!重庆女子刘某是资深的户外游泳漂流爱好者,长期在长江中游泳训练。2005年6月,她成功横渡琼州海峡,被誉为“重庆横渡琼州海峡的第一人”。去年7月,尽管重庆市主城长江和嘉陵江水流大涨,刘某仍与同样爱好漂流的华某相约去长江漂流。两人在漂流时分散,华某上岸后联系刘某未果遂报警,一个多月后刘某的尸体被发现。

女子溺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自甘风险原则适用

女子溺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自甘风险原则适用

刘某的家属随后将华某告上法庭,认为华某对刘某的溺亡存在过错,要求赔偿各类损失近百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应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驳回了刘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刘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女子溺亡家属索赔百万被驳 自甘风险原则适用

判决书显示,刘某系户外游泳漂流爱好者,长期在长江中游泳训练,并且是“追波逐流漂流”微信群群主。她在群公告中多次声明,参加漂流活动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同游泳友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事发前几日,刘某频繁参与该活动。2024年7月11日,华某通过微信联系刘某相约漂流。第二天两人下水漂流,因水流湍急,华某与刘某拉开距离,华某看不到刘某后提前上岸并通过微信给刘某发消息,但刘某手机关机,华某遂报警。一个月后,刘某的尸体在重庆市长寿区卫东码头长江水域被发现并火化。

刘某家属认为华某是这次漂流的提议人、邀约者、组织者,在确定漂流线路上存在重大过失,向华某索赔近百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刘某长期参与高危活动,对风险有明确认知,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华某在刘某离开视线后及时上岸并通过微信电话试图联系刘某,并报警,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刘某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的范畴,其未能充分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应有的审慎注意义务,导致溺亡悲剧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一审判决后,刘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华某作为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二审法院认为,华某并非活动组织者,双方相互发出邀约共同参与活动。刘某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范畴,无证据证明刘某溺水死亡系他人造成,只能归因于户外游泳漂流活动的固有风险。二审法院驳回刘某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 家属     女子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