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职业索赔问题日益突出。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以规范职业索赔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案例一中,2024年3月至4月期间,苏某在北京市多家餐馆就餐时,将事先准备的蟑螂投入饭菜中,以此为要挟要求免单和赔偿。苏某共五次成功索得钱款共计1663元。法院认为,苏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苏某因曾受过行政处罚,其涉案金额可认定为数额较大。鉴于苏某认罪悔罪并退赔全部经济损失,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二中,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向某单独或伙同简某、郑某等人,在福建、湖北、江西、安徽等地的超市、便利店、咖啡店等场所,用钢针扎穿食品包装袋后塞入毛发或钢丝球,再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款并索要高额赔偿。三人多次作案,累计索得钱款超过4.6万元。法院认定三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他们自首、坦白罪行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终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和罚金。
案例三中,2023年4月起,黄某、张某、高某在江苏省徐州市合伙从事电商经营。同年6月至8月,他们组织杨某、孙某等五人通过伪造买家快递单和食品包装袋胀袋、漏气视频、照片等方式,在网络平台上虚构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鸡爪存在质量问题,骗取该公司商品退款共计9万余元。法院认为,黄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态度,最终被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