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哈尔滨社保”发布了一则关于道外区责令退回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经核查,赵秀芳等1014人在死亡后仍多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于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或对方不配合返还,该中心决定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超过30日则视为逾期。
公告指出,因赵秀芳等1014人多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在收到《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后拒不退回、不履行协议、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定,责令家属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死亡证明,并将一次性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存入个人农业银行账户,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村镇的社保大厅办理退回业务。如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