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为赶早班机预约了顺风拼车,但司机迟到失联后单方取消订单。她没有选择打车止损,而是花千元改买跨城市机场机票。事后,她将司机和平台告上法庭索赔全额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司机仅赔偿230元,依据是《民法典》中的“止损义务”条款——违约发生后,守约方需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自行承担。这起案件不仅厘清了顺风车违约的责任边界,还给所有人上了一堂实用法律课。
2024年10月的一个清晨,上海的吴女士凌晨起床准备赶9点的早班机。她提前在平台约了6点20分的顺风拼车,以为时间绰绰有余。然而,5点46分时,司机郑先生突然发消息说要晚到,6点30分才能到达。吴女士打开地图一看,发现司机的车停在26公里外,完全没有移动。她焦急地联系司机,但对方始终不接电话、不回消息,彻底失联。6点31分,吴女士刷新订单,发现订单已被司机单方面取消。当时离飞机起飞还有近2个半小时,打出租车或快车几十块钱就能赶到机场,但她舍不得这笔费用,最终花了上千元买了另一城市的机票,多花了1000多块钱。
吴女士认为,这一切损失都是司机违约造成的,于是将司机和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赔偿。司机郑先生辩称,这是拼车单,他因顺路接其他乘客耽误了时间,并非故意。一审法院认为平台无责,判决司机赔偿吴女士477元。司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依据《民法典》第591条,认定吴女士在司机取消订单后有近2个半小时的时间赶飞机,打车是合理的补救措施,而她选择了高价改机票,导致损失扩大。因此,二审法院酌情判决司机只需赔偿230元,其余损失由吴女士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支持吴女士,认为司机应全赔;也有人认为顺风车不确定性大,不应选作紧急出行方式。实际上,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违约发生后守约方应如何应对。根据《民法典》,违约方需承担责任,但只限于合理损失,守约方也有止损义务,需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顺风车虽有一定不确定性,但司机接单即达成约定,违约仍需担责。遇到类似情况,首要任务是止损,能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的一定要及时行动,以免最终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