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强调“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特点。
在全渠道方面,办法规范了电池的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个环节,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制度,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在全链条方面,明确了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在全生命周期方面,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如何实现“全程可溯、安全回收”?新规中包含不少关键信息。从企业责任到技术赋能,这些内容值得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管理办法》首要强调的是“安全”,即在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活动时,既要保障生产安全,也要防止环境污染。此外,还对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等方面提出新规定新要求。明确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认定为存在车辆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