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朋友介绍下,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临沂本地一家二手车交易商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买车时,她得到确认这辆车不是事故车,也没有调过里程表。由于车商是朋友的朋友,王女士只询问了车辆是否有调表和事故,没有进行更多检测和核实。
四年后,王女士准备出售这台车,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该车不仅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还曾在事故中致一人死亡,车身被切割过29处。进一步了解后,她得知这部车的里程表在出售前从10万公里被调到6万公里,且车辆曾作为全损车报过保险。
二审法院山东临沂中院认定,该案虽然不构成消费欺诈,但涉案车辆发生过致人死亡的事故,因此认为王女士对买卖标的存在重大误解,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判决合同撤销,双方退车退钱。期间保险、保养费由王女士受益,不再退赔。双方向山东高院申诉,高院认为二审恰当。
王女士在临沂做生意多年,2018年计划买新车,但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山东华通汽车有限公司的杨经理。杨经理建议她买一台二手车练手。于是,王女士以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保时捷卡宴。购车协议中约定,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正规、合法、有效,无产权纠纷,无抵押,并规定了车辆交接后的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