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要求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都将拥有数字身份证。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超过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将超过一半。随着大量新能源汽车进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持续增长,预计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法治化手段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办法重点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明确如果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缺失,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从而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此外,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实行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对于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以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