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关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被告人李某某长期活跃于某交友软件,在交友过程中发现不少人精神空虚,有赚取不法外快的潜在苗头。他不仅没有劝阻,反而动起了“坐收渔利”的念头。李某某不断花言巧语怂恿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并约定嫖资由他预先收取,交易后再交给卖淫人员。然而,李某某在收到嫖资后却违背约定,将全部款项私自占有,并在微信上对受害者“已读不回”。这些误入歧途的人不仅没拿到所谓的“外快”,还因参与卖淫触犯了法律,其中有人声称在此次活动中感染了严重疾病。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参与其中的未成年人也因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其人生轨迹蒙上了难以抹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