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于1月3日突袭委内瑞拉,强行控制并转移了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夫妇。随后,美国宣称将“管理”委内瑞拉,并强迫马杜罗在美国法院出庭。这种行为明显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赤裸裸的霸权行径。
马杜罗夫妇在1月5日中午首次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出庭,拒绝美方所谓的“犯罪”指控。这一事件震惊世界,多国政府发声表示反对,并强烈谴责美国的行为。舆论认为,美国此举严重冲击国际秩序,给世界带来多重危害。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的发言人发表声明,指出委内瑞拉事态发展构成一个“危险的先例”,所有各方都必须充分尊重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
1974年联合国大会第3314号决议通过的《侵略定义》列举了多种典型侵略行为,如武装入侵或攻击他国领土、轰炸或使用武器攻击他国领土等。美国对委内瑞拉的行动符合这些定义。联合国前塞拉利昂特别法庭庭长杰弗里·罗伯逊表示,美国军事行动“构成侵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