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花57万打赏主播丈夫诉平台被驳回。周明发现无业在家的妻子林燕半年内给106名主播打赏3568次,金额达57万余元。他愤怒地将该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主张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全额退款。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平台无过错,驳回了周明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底,周明帮妻子整理银行卡时,发现一份支付宝交易流水显示,从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林燕向名为“PP”的语音聊天平台累计转账579601.21元,交易备注均为“金币”。经追问得知,林燕下载“PP”平台后,被平台主播通过私下添加微信的方式“哄劝”,多次充值购买“金币”,再兑换虚拟礼物打赏主播。周明表示,家里全靠他一人上班挣钱,现在不仅存款没了,还欠了好几家银行的贷款,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
周明认为,打赏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燕未与其协商便擅自处分,也就是“赠与”给多名主播,平台作为运营方应承担责任。据此,他将“PP”平台的运营主体——广州欢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返还579601.21元。
面对周明的诉求,欢聊公司明确拒绝,并提交三份证据佐证己方主张。根据相关服务协议,林燕注册“PP”账号时,平台以弹窗形式出示《PP服务协议》与《充值服务协议》,需点击“同意”方可使用。协议中明确约定:用户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充值购买的“金币”仅可用于兑换平台付费业务或增值服务,不得提现、转卖;且“一旦充值成功,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