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将于1月9日开庭宣判。2024年10月2日,20岁男子廖某宇在车内与女友争吵,驾车超速至129公里/小时,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导致三人死亡,其中最小的死者未满周岁。2025年4月15日,该案在景德镇中院一审开庭,检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廖某宇。
廖某宇的父亲表示,儿子的车刚买来五天,实际上手操作不超过一天半,称儿子造成事故事出有因,希望能向受害者家属道歉,但对方坚决不接受。受害者家属胡女士和她的丈夫在事发后沉浸在悲痛中,患上严重抑郁症和应激障碍。胡女士希望法院能从严从重判决,判处廖某宇死刑立即执行。参加一审庭审人员透露,事发后警方执法记录仪显示,廖某宇被带走时在警车上抽烟,态度冷漠,被办案民警训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