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外界关注的“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件有了新进展。被告人易某华已提出上诉。
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某华因工资纠纷和同乡李某祥发生矛盾,在广东湛江雷州市迈车坎村小学带走李某祥9岁的儿子李某平,李某平从此下落不明。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遗体在迈车坎村附近的甘蔗林被发现,经李某祥等人辨认,死者是李某平。法医进行尸检后,将李某平遗体交由家属处理,随后遗体被埋在附近公路边。
2020年5月,嫌疑人易某华被捕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宣布成功侦破这起命案积案。然而,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以关键证据缺失、无法证明甘蔗园发现的尸体就是李某平为由,对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海玉不服此决定,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2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事实,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撤销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2025年12月23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海玉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会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抗诉。2025年12月28日,广东湛江检察院作出答复,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