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防务部门近日预告修正“体位区分标准修正草案”,对常备役、替代役及免役的认定条件进行大幅调整,涉及193项体位标准中的180项。在身高认定上,现行常备役体位要求为身高158厘米至195厘米,调整后将放宽为身高≥150厘米即可服常备役,且取消身高上限;免役身高标准则从原本的≤154厘米或≥196厘米,收紧至≤144厘米方可免役。调整后的认定条件还将替代役征兵标准区分为A级和B级。
台内务主管部门役政单位副负责人陈裕兴表示,A级等级的人员会被分配到警察机关、消防机关等有外勤任务的单位,而B级则相当于内勤或一般文职单位。
针对扁平足的部分,原本足弓角大于168度即可免役,但现在改为要服替代役。此外,椎间盘突出、脊椎侧弯等规定也有所修改,旨在防止逃避兵役的行为。
草案还删除了“重度高血压经治疗6个月以上即可免役”的条款,规定仅中度以上高血压并发心脏肥大、肾病变等实质器官病变,或肺动脉高血压并有后遗症者,才可免役。更严格的是,中度及重度高血压的认定还需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时连续血压监测。
据台内务主管部门统计,台湾年轻人免役率高达16%。分析指出,台湾年轻人普遍抗拒服兵役,不愿意成为“台独”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