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优化药品集中采购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自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启动“4+7”集采试点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了十一批药品集采,成功采购了490种药品。药品集采旨在压缩药品中间环节水分,降低参保人用药经济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并推动企业向创新转型。
国家医保局持续优化集采规则。2025年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中选结果,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此次集采实现了“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预期目标:中选产品与医疗机构需求更加匹配;提高了投标企业资质门槛;引导企业理性报价;全链条规范投标行为。
在后续的药品集采中,如何进一步“反内卷”仍受到高度关注。有中标第十一批集采的厂家人士表示,政策鼓励大家理性报价,但短期内企业心态还未完全恢复,尚未适应新的规则。当前集采规定了最高有效申报价,但没有限定最低申报价,企业在报价时心里没底。他们希望未来集采规则能考虑制定一个最低申报价。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建议,集采规则可以围绕“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这四个维度进一步加大力度。例如,在反内卷方面,可以提高集采入围最低价,甚至考虑制定一个“托底”价。此外,可以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价格分离,对于同一个通用名的药品,确定一个医保支付的中标价。非中标的药品如果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费,这样可以保证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供应不会从市场上消失,但前提是这些非中标药品的价格也要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