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植个人势力 蓝天立被“双开” 严重违纪违法受惩处!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蓝天立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蓝天立丧失理想信念,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未严格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反党性原则,在党内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并对抗组织审查。他还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此外,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天立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决定给予蓝天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将在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