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诈骗案件频发,涉及看病养老、投资理财、生活消费等多个民生领域,手段不断升级,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严重威胁公私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为提高民众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去年以来生效的六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企业退休人员邓某于2021年10月去世,丧失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邓某女婿杨某隐瞒其死亡事实,伪造照片等证明材料提交社保部门进行资格认证,冒领养老金12万余元。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李某风利用双重户籍重复领取养老金。他通过修改户籍信息在上海获取新身份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同时隐瞒事实导致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保。最终,他在河北和上海两地分别办理退休手续,共领取养老金超过一百万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李某全在身体无残疾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残疾证并骗取国家补贴6400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胡某等人在北京经营诊所,雇用“医托”诱骗患者购买昂贵但无效的中药,骗取医药费52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等六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倪某荣与他人合谋向老年人高价销售虚假抗癌保健品,编造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以远高于成本价购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倪某荣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林某会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能够获得马拉松赛事名额或设备测试资格,骗取押金及报名费共计11万余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