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手拒还转账 钱应作为恋爱补偿 法院判决全额还款!2024年12月,年近五十的魏先生通过网络相亲结识了李某,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交往期间,李某多次以还款、请律师、交学费等理由向魏先生索要钱财,魏先生通过微信共转账3.8万元。
后来,当李某再次提出借款请求时,魏先生察觉到异样,拒绝了她的要求。感情破裂后,魏先生要求李某归还之前转给她的钱款,但未得到回应,于是他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李某辩称这些款项是魏先生的“赠与”,并指出魏先生在转账时留言“连本带息都要还哦”的语气随意,并非正式借款。然而,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这句话的语气随意,但它明确表达了要求返还的意图,足以证明这不是无偿赠与。最终,法院判决李某需全额还款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