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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称杀害27岁女子系正当防卫 庭审现场辩解

国内热搜 作者:极目新闻 热度:782

凶手称杀害27岁女子系正当防卫 庭审现场辩解

11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进行了一审开庭。案件发生在2024年6月9日,居住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的27岁女子王某雅,在家门口被同小区35岁女子梁某某持刀杀害。

凶手称杀害27岁女子系正当防卫 庭审现场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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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显示,当天13时许,梁某某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王某雅家。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对方。随后,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王某雅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某头部数下,但未能阻止其行为。最终,王某雅受伤倒地,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凶手称杀害27岁女子系正当防卫 庭审现场辩解

成都市检察院认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害人王某雅的母亲及事发时的小区物业保安出庭作证。梁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多次打断证人发言,干扰法庭秩序。她辩称自己杀人是正当防卫,感觉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并否认有精神病史。梁某某在法庭上讲话条理清晰,一直为自己开脱,认为自己因为杀人失去自由很委屈。被害人母亲则一直克制情感,向法庭讲述情况。庭审过程中未提到梁某某事发前有精神疾病方面的就诊记录。

标签: 庭审     凶手     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