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进民生福祉,中国已经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并给出重磅税收优惠政策。9月2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开了《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一优惠政策执行日期追溯至2024年4月1日,此前已缴纳税款可退还。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田志伟表示,国务院划转部分国有企业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保障广大人民的基本权利与生活水平,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在国有资产的划转与经营过程中,如果仍然按照原有的税法规定严格执行,会导致划转过程中产生额外的税收负担,降低广大劳动人民从其中获得的收益,还会影响到社保基金的运作效率。因此,此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事实上是以税收收入为代价充分保障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权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国务院早在2017年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要求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用于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目前全国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多数承接主体接收的划转国有股权禁售期已过,开始收取划转股权现金分红且规模逐年增加,需要通过运作管理进一步获取收益。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资本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上述划转的国有股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划转国有股权承接主体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承接主体持有的股权分红和运作收益,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进一步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2024年3月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而此次从2024年4月1日执行的《通知》,则是明晰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适用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