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近期破获了一起境内人员充当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线人”的案件。涉案人员余某在实施间谍行为后,自认为切断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系便可以平安无事,重新开始生活,但最终还是被发现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余某是某能源公司的工作人员。2017年,在一次户外活动中,他结识了一群外国游客,其中混杂着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A某。A某主动与余某攀谈,并以合作交流为由索要联系方式。随后,A某频繁邀约余某见面聚餐,在感情逐步加深后,A某向余某布置了搜集我国能源领域内部资料的任务,并承诺给予报酬。在金钱驱使下,余某明知这些资料涉及国家能源安全,仍违规将一批内部资料交给A某。事后,余某心有余悸,决定隐瞒此事,主动切断与A某的联系,并从该能源公司辞职,试图开始新的生活。
2019年,余某参加某机关招录考试。在政审环节时,他回想起之前协助境外人员搜集内部资料并收取报酬的经历,心情忐忑。出于侥幸心理,余某试图隐瞒这段经历,并按要求提供了无犯罪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期盼能够顺利入职。
然而,该机关在对招录人员进行前置性审查时,发现了余某曾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从事非法活动的事实。面对事实和法纪,余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者若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将获得奖励。广大群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