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鹏在南京打拼多年,为了给孩子一个安乐窝,他决定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2020年,一位本地朋友介绍他通过关系在江浦街道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每平方米单价比周围普通商品房便宜近2000元。虽然知道拆迁安置房交易有很多政策限制,但蒋鹏还是心动了。
中介向蒋鹏展示了其他交易的资料,并解释说有些拆迁户选择现金补偿,小区空出很多房子,还有些拆迁户想将多余的房屋在市场上套现。蒋鹏看了交易合同和发票后,决定购买一套90多平米的安置房。他卖掉了原来的老破小房子,交钱并签了《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随后,他花了10多万元装修新房,之后将房子出租出去,准备等孩子大学毕业后收回。
然而,蒋鹏没想到自己赶上了这场诈骗的末班车。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中介说要分批处理,蒋鹏一直在等待。直到2022年1月,他接到警方电话,得知自己买的房子是陈某等人从原房主那里租来的,再转手卖给他的。这套房子的真正房主告诉他,陈某、张某刚等人向他一次性租了3年,按期支付租金,一直没有发现房子被转卖。
判决书显示,2015年夏天,陈某告诉张某刚有一批低价拆迁安置房要对外销售。陈某提供伪造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相关印章,张某刚负责销售,每套房子陈某收取40万元,其余部分归张某刚。截至2022年1月陈某投案,共有360名购房人共缴纳款项合计4.28亿元,其中10人已完成房屋过户12套;有61人因收到退款或过户房产等原因未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