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河北保定涿州市义和庄中学被曝要求学生签署承诺书放弃中考,相关视频引发热议。一名自称是该校学生家长的人士在视频中指出,孩子还未参加中考就被要求签署承诺书放弃考试,转而选择单招。有家长透露,签字栏甚至是由孩子代签的。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监察室工作人员表示,当天上午接到投诉后,已前往涉事学校调查处理,并向家长了解情况,但暂无调查结论。保定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政策或规定要求学生签署放弃中考的承诺书,这可能是学校的自发行为或是教师的个人行为。
曝光的承诺书内容显示,学生和家长都需要签名,表明学生自愿放弃2025年中考报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然而,有些家长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孩子的签名也是代签的。这种情况令人惊讶,如何证明这些初三学生是自愿弃考的?如果真有什么后果,他们能负得了这个责吗?
中考对学生的学业生涯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初三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使签署了承诺书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学生参加中考是其正当权利,不应被剥夺。如果学校擅自做出这种举动,是对法律的无知和对学生权益的漠视。
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出现。普职分流后,一些地方推行中职提前招生、自主招生,旨在引导不适应普通教育的学生尽早进入职业教育路径。然而,部分学校却试图以自愿为名,让成绩较差的学生放弃中考,选择中职,以此提高学校的普高升学率。这种做法反映出一种功利化、短视化的教育观,忽视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有害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