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引起广泛关注。通知提到,自今年10月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清理工作,发现许多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的情况,涉及范围广且金额较大。
由于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该县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广大缴费业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维护小区缴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并提升服务水平,通知要求所有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在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费用。
对于逾期未补缴的业主,物业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公职人员(包括国企及退休人员)的欠缴名单、欠缴时间和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进行协调,若协调不成功,物业企业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诉讼方式追缴欠款。
26日上午,县住建局物业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县物业公司收缴物业费较低,拖欠物业费的人较多,其中不乏公职人员。这种情况引发了大量诉讼案件,导致法院案件积压,同时也使得物业服务水平难以提高,形成了恶性循环。该工作人员强调,住建局并未为物业公司“站台”,而是综合考虑后提倡公职人员率先缴纳物业费,起到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