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美国的“选举人团”
要说清楚美国选举人团并非易事,笔者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以此切入,较为清晰。学者谈美国的“选举人团”!
一、问题溯源
在观察美国大选的时候,总会看到“选举人团”这个词,到底是谁在选?
美国号称民主国家,那么美国总统是由民众选出来的,对吗?对,也不对。
对在于,选举确实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众的意向。
不对在于,总统并非由民众直接选出来。而是各州派出选举人团,由选举人团选出总统。
注意,是各州。
既然是民主,为何不用简单直接的普选?答案如下图。
在美国建国初,领地只在东海岸狭长的地带。
上图为1789年美国大选时期的地图。有三个特点:交通不便、领土分散、大小悬殊。其结果就是信息传递极为不畅。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普选,唯一的结果就是——“各选各的”,势必造成分裂。
那么可不可以让国会的参众两院来进行选举,这样节省了选举成本,也能代表各州的意愿,参众两院的议员是由各州人民选出,那么也自然能代表人民的意愿,这样可行?不行。
原因在于,国会代表的是立法权,而总统是行政权的领袖。如果由国会选出总统,那么立法权就凌驾于行政权之上。三权分立的制衡不再,制度设计的初衷就被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