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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广东广州花都区一劳斯莱斯右转撞上绿灯直行大货车,大货车司机被判次责,司机表示不理解。
大货车司机指出,他是按照绿灯直行的,而根据交通规则,转弯车应给直行车让行,他强调自己看到转弯车后打了方向避让。
劳斯莱斯女司机表示,这辆车价值400万元,这已经是第三台劳斯莱斯被撞。
处理事故的交警给出的解释是,事故发生时劳斯莱斯车头已经出现在大货车视野内,大货车司机未及时避让,因此被认定为次责。
23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工作人员回应,暂时还在调查了解当中,具体情况关注通报。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因此,同样允许通行的情况下,左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海报新闻、六盘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