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张蕾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两只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近几年,恶性犬伤人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很多网友关心,饲养犬只伤人的,犬主人该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应该追究刑责?对此律师表示,
通常情况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是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如果存在违法养犬的情形,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至于是否会被追究刑责,对主观上的认定要求较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警方通报女童生命体征平稳
10月16日上午,一段“女童遭烈犬撕咬”的视频在社交网络传播。视频显示,在一栋居民楼下方的草地上,一只黑色大型犬正撕咬倒在地上的孩子,孩子母亲奋力阻拦,但是小孩依旧被大型犬撕咬住向前拖行。另一只白色犬不停在周边转圈,有人拿着拖把试图驱赶犬只。视频引发网友对犬主人的愤怒。
当天下午,成都崇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调查,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
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犬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是否追究刑责要视情况
该事件随后引发网友对于恶犬行凶伤人,犬主人如何担责的讨论。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在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可以视情况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