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进行起诉前,尚无财产转移问题,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而进行财产转移才会构成财产转移。也就是说,在判决作出之前通常不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此时,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仲裁之前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帐号及资金状况以便对其财产转移进行判断。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将财产转移或者有明确迹象表明有资产被转移,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由法院介入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同时根据情节,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手段。在情节严重情况下,被执行人还可能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涉嫌犯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