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地绝对禁止买卖,但可以附条件转让。即: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村集体)同意,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成员(承包农户)之间,可以将其家庭承包经营的部分承包地或全部承包地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3年第1号)增加了依法终止承包合同的要求,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规定需要依法终止承包合同,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
那么,对于转让承包地的农户而言,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转让行为须事先征得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承包地的受让主体不得超越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转让行为必须同时满足这2个条件,否则,转让行为无效。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转让。而且,法律允许的范围,仅限于可将承包地有偿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农户。
2.承包地转让后,转让方在转让承包地上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灭。根据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需要对承包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应当依法终止承包合同。什么意思呢?简而言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部分转让部分消灭,全部转让全部消灭)。
3.承包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再向发包方要求新的承包地。法律明确规定,转让方将承包地转让后,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解除,转让方不得再向发包方要求新的承包地。这也不难理解,众所周知,农村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其具有稀缺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具有集体成员资格并享有承包资格的成员中,尚且有未从发包方获得承包土地的成员,即便村集体有土地进行小调整,也只会优先考虑保障这一部分成员的土地承包权益,很难再有多余的土地调整给已转让承包地的成员。
4.承包地转让后,几乎没有反悔的余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当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什么意思呢?
简而言之:转让方将承包地转让后,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解除,由受让方与发包方订立新的承包合同,形成新的承包关系,转让方在转让承包地上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给受让方。无论是承包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还是受让方与发包方订立的新的承包合同,在没有明显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况下,合同均是受法律保护的。若转让方在承包地转让以后,以土地升值、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等原因反悔的,一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综上,虽然法律允许承包方自愿转让承包地,但转让行为必须合法,而且,合法转让后几乎没有反悔的余地,也不能再要求新的承包地,所以,建议转让方在做决定前先考虑好。#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时事热点头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