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人开始以群体的力量参与竞争,商人群体组织随之产生。最初的商人组织是与商人的自然组织宗族亲缘组合而成的。亲缘组织进一步发展为地缘组织和业缘组织。
相对而言,商人组织不断发展。因为亲缘组织、地缘组织具有不可选择性,而业缘组织大多具有可选择性,属于自由加入的志愿社团。亲缘组织、地缘组织向业缘组织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这三种关系并不是取代关系。由于浓厚的血缘和地缘色彩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特点,因此几乎所有的商人业缘组织乃至近代晚期的跨行业组织——商会,都不同程度地打上了亲缘和地缘的烙印。下面介绍一下我国古代商人组织的发展。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单位。自古以来,我国的商人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商业的,这种家庭的经营以父子、兄弟之间的合作最为常见。明代中叶,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商业竞争更为激烈。商人在经营活动中仅仅依靠家庭的力量已不足以参与较大规模的竞争。于是宗族亲缘组织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开始发越来越大的作用。
宗族是指血缘关系明确、存在经济联系并通常同居一地的父系组织。宗族有大有小,类型多种多样。典型的宗族一般有宗祠、族田、族规、族学、族武装、族墓地等,并常与地缘结合而出现单姓村。宗族血缘圈使家庭扩大,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借助宗族势力经商能大大增强商人的竞争力。
借助宗族势力,商人可以获取资金和人力上的支持。徽人经商的原始资本大多与宗族有关。只要做官的有多余的俸禄或者是经商的人有多余的资金,往往资助族人经商。此外徵商所雇佣的伙计大多为族人,因为最能得到信任的伙计自然是族人。由于宗族势力在资金与人力上的支持,使徽人经商之势经久不衰。徽人善贾,在社会上是很有名气的。
封建商业的掠夺本质就在于通过贱买贵卖攫取商业利润。在各地市场上,坐贾为实现贵卖展开竞 争。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率,只有排斥竞争,建立垄断。徽州坐贾对地方市场的垄断是从两个方面完成的:第一,控制城镇市集的全部贸易;第二,把持某一行业的全部业务。
垄断是在宗族势力全力支持下立的。徽人外出经商,在城镇市集落脚后,其族人随之而来,其乡党也随之而来。大量徽商涌入同一集镇,造成人力、财力上的优势。他们的竞争策略是族人乡党从事同一行业,凭借雄厚的资本,采取统一行动,降低典利,挤垮本薄利高的一帮商人。除了稳定下来的坐贾之外,徽州富商大贾周游天下,西藏、台湾、东北、闽粤乃至海外都有他们的足迹。
行商的利润是由同一商品贱买贵卖所造成的差额以及剥削运输工人所得的利润组成。行商比坐贾的经营活动要复杂得多,其利润率高低取决于对市场需求的正确判断和预测,货运周转率,正确估计季节对价格的影响和运输工人的工资数额等等。受这些因素的制约,贩运性贸易的经营方式往往是集团型的。资本越大,组织越严密,竞争力越强,同样得到了宗族势力的支持。
15-16世纪以后,中国南部一些商品经济比较繁荣的地区,宗族有了普遍的发展。国内外学者曾对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了研究,指出该地区宗族组织的发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同步的。例如在手工业和商业最为繁荣的佛山镇,几乎所有的大家族都经历了共同的发展过程:从事商业、手工业致富后,重视教育,培养子弟读书入仕,建设祠堂,发展族田、商店等共有财产,从而集合族人。借助宗族血缘组织参与商业竞争,是中国近世商人的一个显著特征。
会馆是由身在异地的同乡人所建立的专供同乡人集会、寄寓的场所,也是商邦的地缘组织。会馆的前身是汉代各郡在京师为本郡人所设的京邸、唐代在京师为将吏部署所设的进奏院以及宋代在京师为同乡人所设的朝集院。
会馆首创于京城,产生时间是16世纪。会馆按会员身份划分为三类:第一,以官吏为主的会馆,它们是同乡的官僚、士绅和科举士子居停聚会的地方;第二类是士商共建的会馆;第三类是以商人为主的会馆。据统计,政治中心京城曾有会馆392处,其中属于第一类会馆的约占会馆总数的92%。会馆虽属地缘组织,但兼有业缘和血缘特征。同乡商人在异地往往从事一项或数项相同的行业,由这些商人所建的会馆虽属地缘组织,其业缘特征十分明显。
血缘特征则表现为会馆的“会首”制度往往打上家族的烙印。此外,江南会馆实际上还具有“子孙会”的意义,前辈入会可能成为后辈入会的资格。会馆的地缘范围越大,会馆的业缘色彩越浓;会馆的地缘范围越小,会馆的亲缘色彩越浓。
会馆常于岁时令节聚集同乡,共同祭祀本乡本土所遵奉的神袛,以联络乡情。一般在祭祀仪式后,同乡还聚宴。根据会馆所祭祀的神袛即可判断该馆商人所属领域。徽州商帮尊奉乡贤朱熹,江西商帮尊奉乡贤许真人,陕西帮、山西帮尊奉关羽,湖南帮尊奉翟真人,湖北帮尊奉治水有功的大禹,广东帮尊关圣帝君,福建帮尊奉天妃。
商人流落在异乡,难免会发生疾病疴痒,会馆为落难的同乡举办公益事业,向贫病交迫的同乡提供钱财和药物救济。为老死异域、无力归葬故土的同乡提供义园、义地,并规定每年春天去祭奠。
商人为摆脱牙人的敲诈,有自身兼为牙人的,然而这毕竟是少数。商人会馆集聚众商力量,援结官宦的势力,逐渐把牙人控制的中间垄断权夺了过来。会馆一般都有自己的店铺、仓库、码头,为本帮商人提供方便。代表众商与官府交涉商业事务,处理仲裁纠纷,融通金钱,制定商业规则等等。此外,会馆还兴办有利于商业的大型工程,如水利设施等。会馆有董事会的领导机构。加入会馆的商人要缴纳一定的会费,履行规定的义务,遵循会馆的规则,并参加会馆的社交活动、宗教仪式等,这对商人逐步摆脱宗族亲缘圈的局限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会和公所是商人以行业为基础自发或自觉地建立的组织形式,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我国商人的业缘组织早在隋唐便已形成。两宋时期,商人的业缘组织空前发展,但是这些组织都是奉政府之命成立的。
行会、公所在乾隆、嘉庆时大量出现,此时是行会、公所的兴盛期。兴盛的原因有几下几点:资本主义萌芽在乾隆、嘉庆年间再度萌发。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商业竞争更加激烈。行业间的分工更为精细,商人更为专业化,商人与手工业者矛盾更加尖锐,仅靠亲缘或地缘关系已难以调和行业内的利益分配和利益竞争的矛盾。行会、公所的建立一方面实现了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分流,各自建立相应的会所;另一面则在更大的行业范围内调节利益分配与利益竞争的矛盾,实现行业垄断。
业缘组织的发展一般是建立在亲缘关系削弱和地缘关系扩大的基础上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们对共同利益的重视,他们的亲缘观念和狭隘的地缘观念日益松弛,而业缘观念逐渐加强,结果不仅原来以亲缘关系为主所组成的业缘组织逐渐变质,而且原来反映特定地缘关系的行会、公所也有不少变为突破地缘的业缘组织。
业缘组织的主要功能是限制本行业内部竞争。行会、公所限制同行竞争的措施有:限制招收学徒和使用帮工的数目,制定同一种手工业产品的规格价格,限制作坊开设的规模和地点,规定统一的工资等等。在维护本业商人的正常经营活动的同时,增加本业商人的竞争力。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行会勾结官府镇压工人的罢工斗争。
商人的组织从亲缘、地缘到业缘的演变,是商品经济发展、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必然结果。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人改造着社会,同时也改造着自己。商人组织的演进显示了商人的团体意识的不断强化,这正是近世商人与传统商人的区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