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愈加严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保密知识常识、明晰保密行为规范、严守保密纪律红线,才能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把握 “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效避免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等问题。
快来一起了解一些应知应会的保密常识内容吧。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在岗保密须知
使用公共信息网络保密须知
使用社交媒体注意事项
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应承担的党纪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来源:澎湃新闻
审核:穆仕柱
校对:贺 静
编辑:郑 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