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获悉,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和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学校要保证免费提供1学时用于基本托管服务,有需要的学生可继续参加1学时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时5元。
《方案》强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在读学生提供校内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施收费,应遵循“公益普惠、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与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家长 签订课后服务协议。
在规范收费方面,学校要保证免费提供1学时(下午16:15时至17:00时)用于基本托管服务,指导学生课后作业。有需要的学生可继续参加1学时(下午17:15时至18:00时)的校内基本托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时5元。
校内课后素质拓展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学校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素质拓展服务可由学校内的教职工参与提供,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区域青少宫同类课程收费标准,如青少宫课程属于公益性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应将财政补贴标准计入成本,收费可适当提高,由学校按照不同培训类别和培训人数,在标准范围内自主制定。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可按学期预收,计费以月为计费单位,每月按实际教学天数计算,每天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计费学时最多不得超过1学时。学生因请假、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课后服务,在学期末按未参加的实际学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方案》还强调,学生参加课后素质拓展服务需要自费购买学具的,学校需提前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自愿选择代购或自备,不得强制代购。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高收费。同时,学校开展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按服务性收费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素质拓展和课后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收费按代收费管理。
为了规范管理,下午校内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下午课后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要严格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学校应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示。各镇(街道)教育办需对本辖区内的校内课后服务课课程设置、教师资质、开办规模、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备案。
上述内容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11月16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邮等方式反馈至有关部门。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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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记者】蒋晓敏
【作者】 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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