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访服务,即日起我院接访大厅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群众来访必须从接访专用通道进出。接访大厅入口处设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点,请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和安全检查, 两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2.体温正常人员进入接访大厅,人员间距离保持1.5米以上,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接待时间每人/次一般不超过30分钟。
3.疫情期间,因接待窗口空间限制,请5人以下的来访群众推选1名代表,5人以上的来访群众推选3名代表,并自觉配合做好劝退工作,不要大规模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4.外地来连人员,请按照大连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结束前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5.提倡通过电话、网上投诉(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写信(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邮编:116100)等非接触方式反映问题,依法表达诉求。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信访服务,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通信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
金州区民主街23号
邮政编码:116100
检察服务热线:0411-12309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