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鸿洁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和购进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具体信息如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茂南市监罚字〔2023〕114号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
0.001600
--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8月9日,成立后,当事人以4元/支的价格购进“ZUANBA钻霸®牌金刚砂车针”(SF-41,生产企业:佛山市启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90701、生产日期:2019.07.15、有效期至:2022.07.24),摆放在其诊室的储物柜,用于诊疗时使用。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摆放有4支已超过有效期的上述“ZUANBA钻霸®牌金刚砂车针”,货值金额合计为16元。由于当事人在使用时不单独计费且没有建立使用记录,无法查清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数量,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医疗器械时,未查验该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及保存进货票据,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以下处罚:一、警告; 二、没收过期的“ZUANBA钻霸®牌金刚砂车针”(SF-41,生产企业:佛山市启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90701、生产日期:2019.07.15、有效期至:2022.07.24)4支; 三、罚款20000元。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茂名市鸿洁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和购进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02MA56XUY85H----------谢**
2023-05-05
2026-05-05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