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月开始,
我们陆陆续续报道过几次
关于租房中介卷款跑路的新闻,
但到了十一月,
依然有人在上当受骗。
房东 李女士:我们约定的是11月18号之前,交下一个季度的租金,就是三个月的,但是我微信联系他,他没有回,电话也没有接,连续几天都是这样一个状态,那我觉得可能就是跑路了。
李女士告诉记者,
她之前把这套位于
贵阳市新世界花园小区的房屋挂在网上,
很快
贵阳我爱我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中介公司)联系了她,
希望能够租下这套房屋,
并打造成公寓转租出去。
谈好租金和租期,
李女士当场就和他们签了合同。
房东 李女士:我们签的是两年期的一个合同,但实际上是25个月,就是有一个月的免租期,签合同的第2天他只付了2900元,一个月的押金。
可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
到了约定交房租的日子,
中介公司的人就不见了踪影。
而当她到自己出租的房屋内时,
却发现自己的房子
已经被这家中介公司出租给了三名租客,
并且这三名租客
已经向中介公司支付了半年的租金。
随后,记者在现场见到了租客王先生,
他说中介公司跑路,
他们租客的损失要比房东大得多。
租客 王先生:我们总共付给了贵阳我爱我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一万五千块钱。它是包含6个月的房租加上一个月的押金。
也就是说,
王先生每个月的租金是2100元左右,
而中介付给房东的租金却是2900元。
把房子高收低租、长收短租,
这也正是很多中介公司行骗惯用的套路。
租客 王先生:从目前这个角度来说,可以说,这个我爱我家公司就是在诈骗。
营业执照显示,
贵阳我爱我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
注册时间是2020年9月29号。
也就是说,
从注册到跑路,
这家公司只花了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
时间不长却后患无穷,
中介公司玩消失,
却把矛盾留给了
房东与租客两个共同的受害者。
房东 李女士:我们签的是一个租赁合同,并不是一个委托代理的关系。
记者:你觉得这两个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房东 李女士:不一样,如果我是委托代理,他们有权利把我的房子出租,我现在也没有权利去要这个房子回来,但如果只是租赁关系,按照合同,我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这个租赁关系,我也就有权利收回我的房子。
租客 王先生:我们所有的损失,不可能说让房东一个人来承担,但是所有的损失由我们自己来承担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确实支付了这么多钱,而且我们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的。房东租给我爱我家这家公司的时候,合同上是有明确标注的,乙方是有权把房屋租赁给其他人的。
为了解决问题,
房东李女士与租客王先生
约好11月24号早上,
到相关的司法部门进行调解。
而王先生表示,
之后他会到辖区派出所报警
并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记者:周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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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