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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隆基 | 中国人对“人”的定义

百科热搜 作者:静水M流深 热度:156

孙隆基 | 中国人对“人”的定义

中国人的“良知系统”(一)

中国人中国字

作者 | 孙隆基

中国人中国字

正文 | 2158字

阅读时长 | 约5-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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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对“人”的定义

要分析中国人的“良知系统”,不妨从中国人对“人”的定义开始,若试从一种与它完全相反的观点——例如西方新教文化下产生的存在主义——去比较它,可能更来得清楚。

存在主义者认为:一个人只有从所有的社会角色中撤出,并且以“自我”作为一个基地,对这些外的角色作出内省式的再考虑时,他的“存在”才开始浮现。如果他缺乏这道过程,那么,他就成为了一个没有自己面目的“无名人”。“存在”的拉丁字源为 existere,有“站出来”之义,与英语中表示“出去”之 exit 乃文字上之近亲。

中国人则认为:“人”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的——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抽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因此,中国人不倾向于认为在一些具体的人际关系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

“人格”。这种倾向,很可能与中国文化中不存在西方式的个体灵魂观念有关。有了个体灵魂的观念,就比较容易产生明确的“自我”疆界。

中国人对“人”下的定义,正好是将明确的“自我”疆界铲除的,而这个定义就是“仁者,人也”。“仁”是“人”字旁一个“二”字,亦即是说,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对任何一方下定义。在传统中国,这类“二人”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个对“人”的定义,到了现代,就被扩充为社群与集体关系,但在“深层结构”意义上则基本未变。

当然,文化对“人”的定义不一定就等于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情况事实上,所谓“存在主义”只是西方的少数人的哲学。不过,这个西方文化典型的产品却可以使我们看出该文化的倾向。在另一方面,中国人社群性的偏向也不等于说没有了“个体”,只是使“个体”的表现比较隐而不彰,而其表现形态亦有异于西方。此外,在任何文化中,都会出现比较抽离现实层次的知识阶层。因此,在传统士大夫阶层身上,也出现将具体的“二人”对应关系提升为一种“仁”的普遍原则,以之作为“个体”的存在基础。不过,即使是这个高层次的原则,仍然必须以“二人”之间衍生的“人情”作为内容,因此亦同样可以使我们看出中国文化的偏向

中国人的“仁”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心意感通,亦即是“以心换心”,并且,在这种双方心意感通的过程中,理想的行径必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中国人的“礼让”其实正是这种关系的外在表现这种对“人”的设计,一般地使中国人富于“人情味”,亦即是:在面对相识的人时,不轻于拒绝别人的要求,急人之难,忘我地为别人办事,以及自己多吃一点亏也无所谓的作风。此外,一旦当人际关系建立起来后,就有趋于持久稳定的倾向,例如,不忘故旧,维持终身的朋友关系与婚姻关系,等等。笔者发觉:这类倾向,在大陆比台湾浓厚,在台湾又比香港浓厚。因此,共产党提倡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似乎与马克思主义没有直接关系,而其实是中国人处处以对方为重的“做人”方式之同调变奏。

然而,在这种对“人”的设计下,孤零零的“个人”——亦即是不受任何人伦与集体关系“定义”的个体——就变成了很难设想之事物。即使在集体关系已经松弛的海外华人社群中,仍然残存着一种倾向,那就是把已经成年的未婚者当作“小辈”看待,亦即是说:他(她)有由长去加以“定义”,只有在他(她)建立了自己的家庭,能够用自已组成的“人伦”关系去“定义”自己后,才算是“成人”。因此,一个孤零零的“个人”总是给人还未“完成”的感觉。不过,在海外,这种倾向只残存在一些态度中。在大陆,这种倾向仍然是十分浓厚的。不论一个人是否适合结婚,或者结了婚后因为工作分配而仍然必须与配偶分处异地,他(她)都必须去完成这道“成人”的手续。这并不是党的政策,而是一股来自社会的压力一例如家属、领导与同事的“关心”,等等——至于个人也倾向于将这个对“人”的定义内在化。此外,在大陆,在每一个“个体”头上,也至少有一个单位、一位领导去“定义”他 (她)。

笔者并不是提倡一个人不应该结婚、工作,以及维持人际关系,只是在探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自我去“定义”这些外的关系与角色,另一种则是由这些关系与角色来“定义”自我。中国文化无疑是倾向于后一种情形。在它对“人”的设计下,孤零零的“个人”——亦即是不受人伦与集体关系“定义”的个体——就很容易被当作是一个“不道德的主体”。例如,对中国人来说,“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寡女”,等等,都不是好的状态;一个人自顾自,不惠及别人,也被称作“孤寒”,而单个人的见识也被认为是有限的,因此说“孤陋闻”,至于不经自己选择而又不能与别人在一起的状态,则是值得同情的、例如儿”“孤”“无”,等等传统中国那种必须由“家”去“定义”个人的情形,在建国以后“个人主就扩充而为由“国家”去“定义”个人。因此,在今日的中国,“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也都是一些不好的名称,而且是现成的帽子,可以随便用来套在脱离常轨或表现个性的人之头上。因此,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文化”规则基本上未变,只是产生了新的运用,并且增加了一点现代的词汇。

在整个文化中,似乎只有一个不能由别人去定义的“孤家寡人”那就是作为全体大家长的皇帝。虽然士大夫阶层也确曾想将“君臣”关系纳人“二人”对应的关系中,但随着专制主义的增长,这种对应关系也逐“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成为“君为臣”。于是,专制君主遂成为名副其实的“一人”因此,黑格尔认为的在中国这类东方专制主义中只有一人是自由的,似乎也有一点点道理。自然,专制君主并不是完全没有制约的,如果他搞到天怒人怨的话,就会失去“人心”,而变成了“独夫”,到时就会出现“诛一夫”的可能性。不过,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专制君主都倾向于成为“一人”。

——END——

本文来源:《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孙隆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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