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另名《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正式名称为“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而非使用和约(treaty)一词,是大清与英国、美国、日本、俄罗斯、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十一国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条不平等和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条约。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故得其名(亦另有“九七国耻”一名),由大清的实际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委任钦差大臣庆亲王奕劻、两广总督李鸿章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原条约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各国代表在辛丑条约上的签署
辛丑条约
大清帝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
各国代表在辛丑条约上的签署
签署日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
签署地点
大清京师西班牙公使馆
签署者
李鸿章
奕劻
萨道义
格尔思
小村寿太郎
鲍渥
柔克义
穆默
齐干
萨尔瓦葛
葛络干
姚士登
克罗伯
缔约方
大清
大不列颠暨爱尔兰联合王国
俄罗斯帝国
德意志帝国
法兰西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大日本帝国
奥匈帝国
意大利王国
西班牙王国
比利时王国
荷兰王国
保存处
中华民国台北故宫博物院
语言
汉语
前去谈判的李鸿章,北京,1900年。
前去谈判的李鸿章,北京,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李鸿章被清政府任为“钦差大臣便宜行事”,同各国谈判。这是李鸿章刚抵达英国驻华使馆的情景,迎接他的是英国远征军司令阿尔弗雷德·盖斯利将军(右二)
正式名称为《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和约有中文与法文版本,但以法文为准。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野心,俄国意在用其他条约获得中国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督抚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东南互保),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代表中国方面签署辛丑条约的是庆亲王奕劻和北洋大臣李鸿章,代表外国签署辛丑条约的是各国驻中国的大使等(例如代表英国的萨道义等)。条约于1901年9月7日签署,共12款,外加19条附件。
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的签名花押
《辛丑条约》第七款规定
《辛丑条约》第七款规定:北京的大使馆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以派兵保护。图为1879年左右东交民巷东界崇文门外大街,左侧为东交民巷东部
1900年左右的此处照片,可见东交民巷的民居已拆除
壬戌。...又谕、京师自五月以来,拳匪倡乱,开衅友邦,现经奕劻、李鸿章与各国使臣在京议和,大纲草约,业已画押。追思肇祸之始,实由诸王大臣等昏谬无知,嚣张跋扈,深信邪术,挟制朝廷,于剿办拳匪之谕,抗不遵行,反纵信拳匪,妄行攻战,以致邪焰大张,聚数万匪徒于肘腋之下,势不可遏,复主令卤莽将卒,围攻使馆。竟至数月之闲,酿成奇祸,社稷阽危,陵庙震惊,地方蹂躏民生涂炭,朕与皇太后危险情形,不堪言状,至今痛心疾首,悲愤交深。是诸王大臣等信邪纵匪,上危宗社,下祸黎元,自问当得何罪。前者两降谕旨,觉法轻情重,不足蔽辜,应再分别等差,加以惩处。已革庄亲王载勋、纵容拳匪,围攻堂馆,擅出违约告示,又轻信匪言,枉杀多命,实属愚暴冥顽,著赐令自尽,派署左都御史葛宝华前往监视。已革端郡王载漪、倡率诸王贝勒轻信拳匪,妄言主战,致肇衅端,罪实难辞;降调辅国公载澜、随同载勋,妄出违约告示,咎亦应得,著革去爵职;惟念俱属懿亲,特予加恩,均著发往新疆,永远监禁,先行派员看管。已革巡抚毓贤、前在山东巡抚任内,妄信拳匪邪术,至京为之揄扬,以致诸王大臣受其煽惑;及在山西巡抚任,复戕害教士教民多命,尤属昏谬凶残,罪魁祸首,前已遣发新疆,计行抵甘肃,著传旨即行正法,并派按察使何福堃监视行刑。前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袒庇拳匪,酿成巨祸,并会出违约告示,本应置之重典,惟现已病故,著追夺原官,即行革职。革职留任甘肃提督董福祥、统兵入卫,纪律不严,又不谙交涉,率意卤莽围攻使馆,虽系由该革王等指使,究难辞咎,本应重惩,姑念在甘肃素著劳绩,回汉悦服,格外从宽,著即行革职。降调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于载勋擅出违约告示,曾经阻止,情尚可原,惟不能力争,究难辞咎,著加恩革职,定为斩监候罪名;革职留任刑部尚书赵舒翘、平日尚无疾视外交之意,其查办拳匪,亦无庇纵之词,惟究属草率贻误,著加恩革职,定为斩监候罪名;英年、赵舒翘,均著先在陕西省监监候。大学士徐桐、降调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殉难身故,惟贻人口实,均著革职,并将恤典撤销。经此次降旨之后,凡我友邦,当共谅拳匪肇祸,实由祸首激迫而成,决非朝廷本意。朕惩办祸首诸人,并无轻纵,即天下臣民,亦晓然于此案之关系重大也。现月
壬戌。...又谕、礼部尚书启秀、前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著先行革职。著奕劻、李鸿章、查明所犯确据,即行奏明,从严惩办。现月
癸酉。谕内阁:此案首祸诸臣,昨已降旨分别严行惩办。兹据奕劻、李鸿章电奏,按照各国全权大臣照会,尚须加重,恳请酌夺等语。除载勋已赐令自尽,毓贤已饬即行正法,均各派员前往监视外,载漪、载澜、均定为斩监候罪名,惟念谊属懿亲,特予加恩,发往极边新疆永远监禁,即日派员押解启程。刚毅情罪较重,应定为斩立决,业经病故,免其置议。英年、赵舒翘、昨已定为斩监候,著即赐令自尽,派陕西巡抚岑春煊前往监视。启秀、徐承煜、各国指称力庇拳匪,专与洋人为难,昨已革职。著奕劻、李鸿章、照会各国交回,即行正法,派刑部堂官监视。徐桐轻信拳匪,贻误大局,李秉衡好为高论,固执酿祸,均应定为斩监候,惟念临难自尽,业经革职,撤销恤典,应免再议。至首祸诸人,所犯罪状,已于前旨内逐一明白声叙矣。
壬戌。...又谕、本年五月闲拳匪倡乱,势日鸱张,朝廷剿抚两难,叠次召见臣工,以期折衷一是。乃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联元、太常寺卿袁昶,经朕一再垂询,词意均涉两可,而首祸诸臣遂乘机诬陷,交章参劾,以致身罹重辟。惟念徐用仪等宣力有年,平日办理交涉事件,亦能和衷,尚著劳勚,应即加恩。徐用仪、立山、许景澄、联元、袁昶、均著开复原官。现月
从中国大陆的马克思主义史观而言,“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签订后,中国要负担巨大的赔款,百姓承受的苦难更深。此外,外国获准在中国首都和一些要塞地方驻军,这场事件也使中国的立宪派和国人看清了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因而纷纷支持反清的革命运动。
清朝4亿5千万两的赔偿金额,若包括利息支付则高达8亿5千万两,但当时清朝政府预算不到1亿两,导致海关税收也被作为赔偿的来源。当时中国人每人平均须赔偿一两,在法文合约版本赔偿金额的是450百万,而中文版本是450兆两(当时“兆”指的是“百万”而非“万亿”)。
清朝履行条约支付款项造成后来清末新政受到影响,且为防止被侵略,国家投资以军备优先,使北洋军统帅袁世凯权势大增。而依靠列国及外国资本银行的借款,造成对外国的依赖加强,民众在增税压力下及穷困生活对清朝感到不满,最终加速清朝灭亡。
慈禧太后一直被视为义和团事件的罪魁祸首,因此李鸿章在“惩办祸首”的问题上与列强多番争取,最后得到保证,列强在“惩办祸首”的条款中不提及慈禧太后的名字,变相不再追究慈禧在义和团事件中的主要责任。
辛丑条约赔款在清朝灭亡中华民国建立之前,最初须由中华民国承受;之后,各国由于考虑到中华民国支付赔偿的压力,担心国际舆论批判及损及本国在中国的权益,部分赔款得以免除或废除。总计这部分不予追究的欠款,其他国家份额约为40%,加上一战后停止给德国与奥地利的20.91%、美国的7.32%、苏联不再要求的28.97%,北洋政府已有98%的赔款得以免付,到1927年,各国几乎完全撤销了中国对赔款的支付,并将款项用于中国国内。整个周期下来加上利息,辛丑条约合计导致中国赔款6亿5千万两,各国赔偿最迟于1938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