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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棱心·解道德经·第七三章:天网恢恢

百科热搜 作者:三棱心 热度:64

三棱心·解道德经·第七三章:天网恢恢

勇做勇为而不顾忌天道规律,则走向绝路;勇做勇为但不敢违逆天道规律,则稳妥灵活。这两种做事的方式,一个得利,一个受害。天道自然厌弃不尊重它的人,谁知道它的缘故呢?因此,圣人从事于任何事务都要作充分的审慎犹豫。顺应天道的处事方式是:不强执争雄却善于取胜,不多语强言却广有响应,不疾呼召唤而人们却共赴其事,从容坦然却自有筹谋。天道自然下万事万物的联系犹如虽疏却严密的大网,没有任何事物能从其中遗漏逃失。

如果将上一章另名为“天威”,则此章即为“天网”,下一章可为“天诛”。以老子的身份,可以算是天子身边的小秘书吧,老子宣示道学,缘由是大道退化,人性堕落,社会动乱,究其根源在于君主的妄为。在君主教化失效的情况下,老子的文字隐含了“替天行道”的用意,所以在接连这几章里,用了大威、天之所恶、天之道、天网恢恢、司杀者等这些词汇,这完全不是因为迷信,而是身在俗世受天子之管的老子给予其学说的“天然合理性”之定位。所以我们在读《道德经》的时候,不要仅仅从字面理解,要明白文字背后的逻辑勾连。

迅雷不及掩耳盗铃

Ⅰ.“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前文有“慈故能勇”,这里的“勇”是老子肯定的一种品行。其实做人做事,“勇”的品行还是很重要的,可以给我们提供原动力。“勇”不仅要以“慈”为基,还要以“敢与不敢”作为取舍:勇于敢即不把天道规律放在眼里,意气用事,一意孤行,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其结果必然是“杀”,反之则是“活”,前者陷入绝境,后者柳暗花明,所以一个有害,一个有利。这个道理太简单了,前文也多有论述,“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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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这里将“天”人格化了,“天”就是讨厌不尊重他的人,谁知道是什么缘故?其实不光“天”讨厌不尊重他的人,难道我不讨厌不尊重我的人?谁在我的评论区放言不尊重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怼得他满地找牙。你不讨厌不尊重你的人吗?我想也不会。有学习者学了《道德经》说要断绝“念头”,丢掉“分别心”,我建议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对尝试骂一骂这些人,看他们是欣然接受还是非常厌恶?

所以,你我他、你们我们他们、万物万事,都是“天”的一分子,所谓“天之所恶”就是“处处是天”,举头三尺有神明。尊重是处世为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最基本的价值交换规律和常识。你不懂得“与物和、与人和”,物和人反过来就会与你不和,你不尊重他(它),他(它)就会不尊重你。特别是对于没有人格属性的事物,比如环境、条件等,反而越是这些东西,对你的不尊重会立即作出反馈,“报应”会来得无比快捷,大有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这就是“天之所恶”的基本原理,极其简单,一点也不神秘。请问,你还要“勇于敢”吗?

Ⅲ.“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这一句是老子常用的论述手法,即:从自然的呈现之道上升为圣人的表达之道,所以翻译的时候直接将“天之道”理解为“圣人之道”就可以了。我之前反复论述过,宇宙自然中所谓的“天之道”,就是人们对宇宙自然的发现和认知过程中,总结、提炼、升华的思维境界,这个思维境界达到了“与物和”,所以才称之为“天之道”。天之道、圣人之道,相当于哲学中的“绝对精神”。

Ⅳ.做人做事,着手的是眼前,遭遇的却是万物,而万物之间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忽略这种联系,只着眼于眼前的寸光,将处处碰壁,时时触网。所以,“勇”的意志不可或缺,而“敢”的智慧也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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