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的问题是:非处方药有明确的标识,但处方药却没有。为什么呢?按理处方药更要有明确标识用于突出警示,就类似品牌的老字号要明确标注,而不是老字号就不用标注了。
最早药品开始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时,我一直以为OCT是处方药,而没有标注的是非处方药,不知道有没有跟我犯过一样错误的朋友呢?
现在只有非处方药有明确标识:
常见的非处方药OTC标识
网上还有下面这个乙类非处方药的标识,不清楚是否属实。
乙类非处方药标识
网上还有处方药的标识,也不清楚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为什么不启用呢?
处方药标识?
希望药品行业相关的朋友们给我科普一下药品标识方面的知识,谢谢。